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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其它事项

(一)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,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,不能报考;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,须征得所在地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聘用合同,报名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。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2015年6月12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,未能提供的或证明时间在6月12日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。

(二)本公告所指“临聘教师”,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青发〔2013〕12号)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,并且报名前还在岗的临聘教师。临聘教师身份证明须按全省统一的格式(见报名指南附表)填写完整,并到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。

(三)加分政策

1.参加在青“特岗教师”计划、“三支一扶”计划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(包括青南计划)、教育和卫生见习岗计划(仅限乡及以下学校、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)、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者,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,以及报考少数民族地区(自治州或自治县)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,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。

2.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(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)满3年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,报考六州岗位的,在笔试总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: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,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,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,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,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。

3.临聘教师报考县(市、区)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,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。

以上3类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。

(四)海南州共和县特殊教育舞蹈教师岗位属于特殊岗位,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;该岗位在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结束后,由海南州按照考核聘用的程序组织招聘,具体事项由海南州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。

(五)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,否则取消招聘资格。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。

(六)总成绩并列处理。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,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,笔试成绩相同的,按专业成绩高低确定。

(七)户籍、年龄等的时间认定。符合本省(本州)户籍条件考生,在本省(本州)落户时间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。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(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,出生日期应为1979年6月4日以后出生,以此类推)。各类服务项目生的服务年限和汉族子女加分年限截止到2015年6月12日。

(八)招聘岗位专业(学科)类别划分参照《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》。

(九)其它相关要求,按《2015年度青海省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指南》(见省人事考试信息网)执行,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细查看。

(十)公开招聘期间,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(www.qhpta.com)及时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。

(十一)本公告的未尽事宜,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。本公告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,按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。

咨询电话:

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-6163992,5132943

西宁市教育局  0971-4393007,4393017

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2-8612947

海东市教育局 0972-8611713

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-8643779

海北州教育局 0970-8642694

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-8222882

海西州教育局 0977-8222150

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4-8513856

海南州教育局 0974-8510523

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3-8722188

黄南州教育局 0973-8726908

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6-8826922

玉树州教育局 0976-8826865

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5-8358116

果洛州教育局 0975-8383595

省教育厅 0971-6310741(教师工作处)

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咨询热线电话:12333

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71-6304470(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)

省人事考试中心 0971-6139342(考务部)

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青海省教育厅

2015年5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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